最高检研究基地专家:如何分级干预罪错未成年人?丨法眼
编者按:
2022年10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在京召开,最高检检察长张军作了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总结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和保护责任尚待充分落实。
在改进措施中,最高检提出,要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能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推动完善涉案未成年人分级预防、干预、矫治体系。
对有罪错的未成年人实行分级干预,学界已呼吁多年,此前一些地方已开始尝试,但深入推进并不容易。推进这项工作有什么意义,难点又在哪里? 南方周末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研究基地(北师大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挺撰写文章,探讨这一问题。
与单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相比,分级干预是一种系统应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
目前全国仅有110多所专门学校,9个省份没有专门学校,收生范围还受地域限制,分级干预可能面临“无校可去”的窘境。
责任编辑:钱昊平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几年前,大连13岁男孩杀害女童案等几起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极端案件引爆了公众和舆论的关注,并进而引发了有关我国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下调的全民大讨论。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对少数严重暴力犯罪个别化下调刑事责任年龄至12岁的方式为这场大讨论划上了阶段性的句号。
与此同时,相对缺乏关注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在同一天通过了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初步构建了我国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该法第二条开宗明义指出:“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
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设置轻重不同、各有侧重并梯级衔接的教育矫治措施体系,在具体案件中为实施不同严重程度的罪错行为且个体情况不同的未成年人选择与其个人情况和行为严重程度最为匹配的教育矫治措施,以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的制度。
从域外的经验来看,虽然名称不同,但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分级干预实际上是各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核心所在,也是未成年人司法区别于成年人司法的关键特征。与单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相比,分级干预是一种系统应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
恶化之前设置“防洪堤”
分级干预首先是为了实现提前干预。
下调刑事责任年龄,虽然回应了民众对于社会安全和公平正义的呼声,但仅仅依靠事后的刑罚手段并不能根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问题,仍然需要进行事前的源头治理,而分级干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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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解树 校对: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