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律师辩护人,权利如何保障?| 法眼
非律师辩护人有存在价值,应当建立低于律师的资格准入门槛,加强对这一群体的规范化建设。
(本文首发于2022年9月29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钱昊平
实践中,辩护人与辩护律师经常被混淆,但其实并不是一回事。
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除律师外,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担任辩护人。
此外,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据此,实践中,除了律师可以担任辩护人之外,不是律师的人也可以担任辩护人,只是这种非律师的辩护人与辩护律师相比,存在一些权利上的限定。
可以说,非律师辩护人有存在价值,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由于缺少机制约束和行业规范,使得这些“业余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服务质量良莠不齐,对其管理也比较边缘。笔者认为,应当建立低于律师的资格准入门槛,加强对这一群体的规范化建设。
重要补充
已经有了专业律师,为什么还要允许非律师的人担任辩护人呢?这是因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律师资源的分配也非常不均衡。目前,律师主要集中分布在大城市,中小城市和乡镇的律师力量还非常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当地需要。
律师分布的不均衡其实遵循了一个市场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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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be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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