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花”商标宣告撤销,部分败诉企业开始索赔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信息化水平较低,“很多公告文件都是纸质版。此外,当时行政审批的管理比较混乱,在首次转让之时,有关部门可能没有仔细查询商标的权利状态”。
碧丽公司的代理律师陶国南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律师团队目前在做准备工作,将于下周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很多企业担心即使官司打赢了,钱也要不回来,而且还有律师费和诉讼费”
责任编辑:翟星理 钱昊平
2022年9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公告:第603857号商标“金银花”的两期转让、移转公告,三期续展公告及一期商标证遗失声明公告,均属无效。无效原因是该商标已于1994年被撤销。
在1994年的撤销裁定中,已载明第603857号金银花商标属于注册不当。
此商标的持有人上海碧丽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丽公司)在过去三年里起诉了上百家生产和销售金银花花露水的企业。(详见南方周末报道《谁的“金银花”:手握商标起诉多家同行,维权还是碰瓷?》)
商标被宣告转让、转移及续展的公告均属无效后。部分此前败诉的企业已提起诉讼,向碧丽公司索赔。
2022年9月21日,碧丽公司的代理律师陶国南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律师团队目前在做准备工作,将于下周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计划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
南方周末记者联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
商标持有人曾起诉多家同行
“金银花”商标由上海红星日用化学品厂于1991年申请注册,注册号为603857,注册门类是第三类,包括化妆品、润肤液、香水、爽身粉、美容膏。
1994年初,红星日化企业名称变更为上海碧丽化妆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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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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