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万里挑一”: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如何选出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始于1996年,迄今共组织十届。 2022年是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的评选表彰。

“获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可以看作是公务员评价的‘最后一公里’。”萧鸣政说,对大部分基层公务员而言,这也是他们所能获得的最高级别的荣誉称号之一。

责任编辑:钱昊平

四川攀枝花市东区卫健局局长雷茹,2022年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图为2020年1月31日,她在新冠疫情防控一线。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官网/图)

2022年9月9日上午,邓海燕出席了一场有湖南省委书记参加的座谈会,她是郴州市纪委常委,刚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十天前,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全国共有10名纪检监察干部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邓海燕是湖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唯一获得该称号的个人。她在当地被称为“视案件质量如生命的‘女铁人’”,在纪检系统工作24年,主审的案件无一起申诉。

返湘后,邓海燕接到通知,省委、省政府邀请受表彰的代表座谈。和邓海燕一同出席座谈会的,还有湖南另外12名获得这一称号的公务员,以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代表。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评选始于1996年,迄今已组织十届。26年来,累计有868人受到表彰;其中,2022年有397人,是历届表彰人数最多的一次。

梳理十届评选过程,不难发现一些趋势性变化。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学院院长萧鸣政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就关注公务员考评制度。在他看来,公务员表彰制度需要公务员评价制度的支持,这次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呈现出了“模范标杆下沉,表彰级别上升”的特点——即受表彰的公务员级别越来越往基层倾斜,表彰部门的级别越来越高。

此前九届,评选、表彰都以相关中央部门名义开展。到了2022年,第十届评选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

卫健系统多人获表彰

2022年8月30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

被表彰的397人中,有8人来自水利系统,10人来自税务系统,10人来自纪检监察系统,14人来自法院系统,公安系统受表彰人数相对较多,共有44人。

四川凉山州公安局禁毒缉毒支队(禁毒局)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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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解树 校对: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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