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西周青铜编甬钟的罪与罚,可移动文物公益诉讼第一案落槌
这起案件具有两点突破性意义,“第一个是从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到可移动文物的公益诉讼的突破,第二个是从行政公益诉讼到民事公益诉讼的突破。”
长期以来,文物保护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似乎处于“无人问津”的尴尬境地。司法机关对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的态度也比较谨慎,此前不少破坏文物的行为只能通过环境公益诉讼进行惩治。
责任编辑:钱昊平
“希望大家以我为戒,深刻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不能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022年9月1日,湖北人陈某旺在正义网刊登道歉信,并表示愿意对自己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两年前,陈某旺曾私自挖掘自家承包山地中的文物——西周晚期铸造的青铜编甬钟,造成文物损坏。后来在江西九江倒卖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陈某旺获罪不是事件的终点。
2022年3月,九江市检察院又对此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随后起诉。2022年8月30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九江市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可移动文物公益诉讼“第一案”,公开报道中确实也没有同类其他案例。
九江中院当庭宣判,陈某旺不仅要通过全国性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还要承担文物修复费用10万元及专家评估费用。
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霍政欣教授看来,这起案件具有两点突破性意义,“第一个是从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到可移动文物的公益诉讼的突破,第二个是从行政公益诉讼到民事公益诉讼的突破。”
先刑事,后民事
陈某旺是湖北黄石市阳新县人。
法院已查明的事实是,2020年10月25日,陈某旺在自家承包的山地里拾捡到一件青铜器,带回家后通过手机上网查询,得知是古代青铜编甬钟,具有很高的价值,且编甬钟都是成批出现。
次日上午,陈某旺回到承包山地再次用锄头挖掘,先后挖出8件编钟,其中3件编钟因挖掘受损。
阳新县与江西九江市接壤。2021年5月,陈某旺在九江倒卖青铜编钟时,被当地公安机关当场抓获。2021年12月,陈某旺因倒卖文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目前正在江西省赣江监狱服刑。
2022年3月,九江市检察院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委托文物专家对文物损坏形成时间及所需修复费用进行评估。
经鉴定,9件青铜编甬钟均为西周晚期铸造,9件成组,大小排列有序,工艺精湛,纹饰精美,保存基本完好,少量“青铜枚”有残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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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