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官司:15年审理13次,最高法三次裁定后指定异地管辖
1998年,准格尔旗房塔沟硫磺厂由国有企业改制为自负盈亏的股份制企业,全体在职职工均成为随后更名为蒙南煤炭的股东兼员工。但当史玉小等人要求分红时,却发现他们已丧失了股东资格。
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职工胜诉之后,刘福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判决,也被主动纠正,公诉机关撤诉,法院准许。
发自:内蒙古准格尔旗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22年7月27日晚上九点多,74岁的史玉小走出山西省高院大门。
当天,一场股权纠纷案在山西高院开庭审理,当事双方分别是史玉小等85名原国企职工,和内蒙古蒙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南煤炭)。
史玉小等85人(原有88人,后有3人退出诉讼)原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房塔沟硫磺厂职工。1998年,该厂由国有企业改制为自负盈亏的股份制企业,随后更名为蒙南煤炭,全体在职职工均成为蒙南煤炭的股东兼员工。
进入21世纪后,煤炭行情逐年向好,中国煤市也迎来“黄金十年”。不过,当史玉小等人要求分红时,才发现他们已丧失了股东资格,所持有的原始股份去向成谜。
2007年,史玉小等人将蒙南煤炭告上法庭。鄂尔多斯市中院、内蒙高院均认为双方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后最高法确认这是一起民事案件,应该受理,但经过内蒙古两级法院再审的一审、二审,职工再次败诉。
2012年,最高法再次介入,作出第三份裁决,指令山西异地审理此案。
不过,诉讼之路仍不顺畅,职工在大同中院再遭败诉,经山西高院纠正才得以确认股东身份,但没有明确占股比例。
随着最高法的一纸裁定,2021年8月,案件重回一审,史玉小等职工再次胜诉,不仅股东身份得到确认,占股比例也得以明确。但蒙南煤炭又提起上诉,原告史玉小等职工也就股权占比问题再次上诉。
山西高院于2022年7月27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这是该案在15年内的第十三次审理。
改制
蒙南煤炭的前身房塔沟硫磺厂是个老国企,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有硫磺矿和三个小煤矿,上世纪90年代起连年亏损。
1998年工厂转制时担任厂长的张迎凯介绍,当年3月,他接到旗政府通知,按照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要求,准格尔旗的国有企业转制为自负盈亏的股份制企业。
“转制就是改制,国家要求厂里买断我们的国企职工身份。”去旗政府开完会的张迎凯回到厂里找到时任该厂党委副书记刘福斌。
刘福斌起草了房塔沟硫磺厂的转制方案。他介绍,重点有两个:厂子是国有的,国有资产如何处置?职工如何安置?
起草方案之前,准格尔旗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在1998年2月印发了《关于企业改革中有关人事劳动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了首先要解决累计欠缴的职工养老金,企业无力解决的部分由政府托底。
根据这份文件和其他政策,房塔沟硫磺厂于1998年5月通过了刘福斌起草的《实行股份制合作制改组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房塔沟硫磺厂并没有资金安置职工,于是按照上级要求,邀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厂里所有资产进行清资评估,实有净资产580万元,除去遗属抚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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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