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难题:夫妻离婚,自媒体账号归谁所有?

虚拟财产涵盖的范围日趋多元。近几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一些酒店积分或者航空里程积分无法兑换导致的虚拟财产纠纷也不断出现。

目前,中国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没有具体规定。虚拟财产本身具有高度复杂性:有人主张虚拟财产是物权,有人主张是债权,有人主张是知识产权,还有人认为虚拟财产是独立概念,不属于任何类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认为:目前直接颁布具体法律规则的条件并不成熟,在有公认的、可参考的体系之前,不能贸然制定“一刀切”的规则。

(本文首发于2022年7月14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钱昊平

北京互联网法院近年审理了多起网络虚拟财产案件。 (人民视觉/图)

自媒体账号可以分割吗?一桩离婚官司的判决给出了肯定回答。

2022年3月,一对夫妻起诉至湖南省临湘市法院要求离婚,两人都想拿到共同经营的带货抖音号的所有权,且在账号价值上发生争执。法官调解3天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由注册的男方继续使用账号,并分期付给女方30万元作为补偿。

这起案件所涉自媒体账号是网络虚拟财产的最新表现形式之一。南方周末记者经检索裁判文书网,发现2022年上半年各地审结的七十余件涉虚拟财产案件中,还包括网络游戏装备及账号纠纷、虚拟货币纠纷等。

随着互联网的设备升级及数字经济的发展,网络虚拟财产外延正不断延伸。近年来,受疫情影响,酒店积分、航空里程积分等无法兑换导致的纠纷也陆续出现。

然而,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相对空白。民法典也仅在第一百二十七条作了简单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无明确界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对此表示,这与虚拟财产的高度复杂性相关,“很难用物质世界的规则或物权、债权等单一维度去理解,现阶段更多还要靠司法裁判去解决纠纷”。

领域不断扩大

公开报道中,能检索到的国内最早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发生于2003年,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判。

网络游戏“红月”的玩家李宏晨在一次登录时发现装备丢失,与游戏运营商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李宏晨觉得装备是自己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才获得的,运营商有义务保管好装备,但运营商觉得装备归根到底只是服务器里的一组数据,玩家本来就不能完全支配。

经过三次开庭审理,朝阳区法院认可虚拟装备属于网络游戏环境中的无形财产,判令运营商对李宏晨丢失的装备予以恢复,并赔偿游戏卡片价款等共计1140元。

黑龙江良治律师事务所马超律师代理过一些网络游戏虚拟财产案件,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类案件的纠纷内容多为网络游戏合同纠纷或游戏装备被抢被盗等。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兴起,他接触到了更多与直播相关的虚拟财产纠纷,其中就包括他代理的首例“借名”直播案。

2016年,王颖用表姐王佳玉的身份信息注册了酷狗直播账号,此后收获粉丝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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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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