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宏观税负不重者请尊重民众的智商

为了反驳敌对者的批评,国税总局显然将数据的倾向性偏好发挥到了极致,不过这样的遮掩除了可以让自己得到心理安慰之外,没有发挥武器的作用,既不利于国家制定政策扭转目标扭曲的激励机制,对自身的信用也造成了严重损害。

经世济民
如果对于税费高的指责无法释怀,最好的办法是建立完善的税收激励机制,同时不要把税务部门的办公楼修得如此扎眼。


    国税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以数据力证中国宏观税负目前仍处于世界较低水平,以此证明中国税收政策不必对中国企业与个人的高额宏观税负承担什么责任,也不必对中国经济失衡内疚于心,这与它们这些年公布财政收入每年提高20%以上的喜形于色形成鲜明对比。
    这不是国税总局第一次驳斥中国税负痛苦指数高的谬论,无奈总是驳而不倒,作为负责任掌大权的政府部门,国税总局应该在收税之外有时间认真反省问题的症结所在。
    幸亏这是一个信息相对公开的时代,让我们对于国税总局的结论可以进行相对客观的评价。我国含社会保障的宏观税负为19.39%,基本与同一发展水平的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持平,略高一些也高得不多。
    不过,中国税负有两大特色是人无我有的,一是从1994年实行两税制以来,国税收入一路高歌猛进,税收占GDP的比重,从1995年的9.83%到2006年达到18%,税收从1994年的5000亿元上下到2006年底达到2.6万亿元,增幅在20%以上已成常态。今年上半年,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同比分别增长32.6%和28.1%。二是中国宏观税负绝不仅于税收,还包括预算内收费、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等中央财政收入,甚至各种罚款摊派,重重叠叠,因此政府才提出税负改革目标是革除“明税轻,暗税重,杂费、摊派无底洞”这一弊端。把这些也纳入宏观税负,才能看清我国企业与个人生存成本之高。
    中国社会科学院高培勇教授测算的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早在2000年就达到34.43%,是小口径税收负担的2.43倍;2002年,当时的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现任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先生撰文指出,我国政府收入的比例为:中央财政预算内税收占GDP的比例为15%,各级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收费占GDP的比例为10%,各种制度外收费占GDP的比例为10%,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达到35% 的水平。按此计算,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相当于小口径税负的2.33倍,这些数据甚至超过高收入国家30%左右的平均水准。上述反驳不仅来自于敌对者,还来自于体制内部的清醒者。
    为了反驳敌对者的批评,国税总局显然将数据的倾向性偏好发挥到了极致,甚至到了罔顾现实与民众智商的地步。不过这样的遮掩除了可以让自己得到心理安慰之外,没有发挥武器的作用,既不利于国家制定政策扭转目标扭曲的激励机制,对自身的信用也造成了严重损害。
    对于数字的选择性偏执从来都是追求政绩的某些政府部门难以解开的心头结,这样的涂脂工程虽然俯拾皆是,却很难经受事实与常识的检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5年的研究表明,中国房地产税比重偏低,仅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36%,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仅为8.12%;而西方国家的房地产税或财产税占基层政府的财政收入比重甚至达71%。但财政部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轻松地以江苏某地有红头文件依据的收费项目多达四千多项,击碎了中国房地产宏观税负不重的滥言。因此,了解税收问题的全貌,除了国税总局的数据之外,还应该参看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央行等各方数据。
    税收是立宪与立政的根基,不仅有公共权力让渡的宪政意义,还是政府最重要的经济激励机制,税负过重的结果是破坏中国经济均衡,去年财政部常务副部长、现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楼继伟先生曾表示过类似担忧。
    宏观税负过重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已经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税负过高是吸纳就业人口最多的中小企业数量缩减的重要原因,导致城市化过程出现严重滞碍。税负过重与缺乏公共财政监督体制两个因素互相影响,导致产生低效、无效甚至反效管制,大政府模式主导经济活动蔚然成风,但高税收没有构筑起起码的社会保障体制,在基础教育投入、医疗保障等各方面忝居第三世界之后,行政开支却居高不下,2003年国家财政支出结构中,加上预算外支出进行调整以后,行政公务的实际开支比例是37.8%,远高于同期美国14%左右的行政支出。
    税务部门的主要任务不是强烈批驳敌对者,如果对于税费高的指责无法释怀,最好的办法是建立完善的税收激励机制,同时不要把税务部门的办公楼修得如此扎眼,让纳税者心里发毛。

  (作者为经济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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