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十四年,反垄断法重修 “从此成为一只长了牙的老虎”

企业实施垄断行为危害社会公众利益,但公民举证困难,今后可以由检察院运用公权力向平台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冯叶

新反垄断法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视觉中国/图)

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时隔十四年后再修。

2022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新法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202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反垄断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受访专家均用“与时俱进”评价新反垄断法(下称新法)。新法全文8466字,延续原有的八个章节,增加24处,修改条文10处,在加强行政垄断监管、平台经济的反垄断规则适用、完善垄断协议认定、经营者集中审查、法律责任等方面有所创新。

新法还进一步明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旨在制定与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从实际效果来看,它是一次中修。不激进,也不保守。”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孙晋向南方周末记者评价,新法展现出清晰的问题意识和实施导向,会令今后反垄断执法工作更为稳健、务实。

“市场化、法制化”

新法总则部分的第四条,增加了“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的表述,在此前一审草案并没出现。孙晋表示,这两大基本原则的加入体现国家将新法作为“经济宪法”的决心。

在孙晋看来,新法修订发生在市场经济从初级阶段发展至高级阶段的重要历史节点,这是修法的一项重要背景。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市场决定论,再到现在对市场经济提出“市场化、法治化”的目标,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了更强的制度保障,也将对新法提出更高的要求。

另一项重要的修法背景是,市场经济转型面临两大主要难题,一是行政性垄断,目前正处于对这个计划经济最后堡垒攻坚的阶段;二是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新型垄断问题,当前正处于数字平台从自由无序竞争到垄断频发的关键时期。“新法盯准了这两大重要问题,做出立法上的突破。”

针对行政性垄断,新法在第五条增加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条款。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主要针对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新法第五章规定了行政性垄断的具体违法形式,新增的有通过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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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解树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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