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同事家摘梨受伤索赔被驳回,法院判决为良好风尚撑腰丨快评

好意施惠是助人为乐,体现了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如果好意施惠造成的意外损害要由施惠人来赔偿,那很可能不会有人再愿意施惠,助人为乐将荡然无存。

责任编辑:陈斌

好意让同事到自家果园摘梨,不料同事意外被掉落的梨子砸伤,需要赔偿吗?湖南一法院日前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为这个问题提供了答案。

湖南浏阳市法院6月29日在其官方社交媒体账号上公布了这一案件。

法院判决认为,黎先生妻子黄女士请丈夫的同事刘女士到自家果园,并将梨子打落无偿赠送给刘女士,是好意施惠,体现了邻里友人之间和睦友善的良好风尚。刘女士被砸伤属于意外,要求好客主人对其所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既无法律依据,也不利于传承道德风尚。法院最后驳回了刘女士的请求。这一判决,得到了网友的一致好评。

出于好意无偿给予别人好处(法律上称为“好意施惠”),却因为意外导致对方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无偿让邻居搭顺风车,却发生交通事故致其受伤;赠送食物给朋友却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有晴 校对:胡晓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