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管理有了国家标准:治理小官巨贪的“宁海36条”

一本巴掌大小的小册子,详细列举了36项村务。每项都有详细的办理流程:会该怎么开,钱该怎么花,便民服务事项该怎么办理等。

“36条”实施前,2010年至2013年,宁海全县共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廉洁履职的经济类案件161件,其中村干部的达102件,约占总数63%。

“民主不是完美的,但它是解决‘小官巨贪’‘半拉子民主’等农村突出矛盾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本文首发于2022年5月12日《南方周末》)

发自:浙江宁海

责任编辑:钱昊平 助理编辑 温翠玲

浙江省宁海县强蛟镇加爵科村组织人员在村道路边墙上绘制村级权力清单“36条”升级版漫画。 (宁海县政府官网/图)

作为模范村支书,庄允肖因为一件小事在全县范围内被通报批评。

“在阴沟里翻了船。”2022年4月27日,这位浙江宁海县力洋镇海头村的支部书记,仍感到懊恼。那是2020年,庄允肖按照“36条”规定流程图处理村务时,村里的文书忘了上传文件,虽然事后作了补报,但庄允肖仍成了“负面典型”,通报之后还被扣发了部分绩效奖金。

“36条”全称是《宁海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6条》。一本巴掌大小的小册子,详细列举了村级重大事务议事规则、工程采购、集体土地征收款发放、低保认定等36项村务。每项都有详细的办理流程:会该怎么开,钱该怎么花,便民服务事项该怎么办理等。

清单由宁海于2014年首创,意在治理“小官巨贪”的顽疾。

做法很快引起上级部门注意。据《浙江日报》报道,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吸纳了宁海探索的经验,提出“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

“破解群众‘办事难’,必须管住管好权力,让其规范运行。‘36条’的出台,让村干部的权力‘晒’在阳光下。”宁海县委书记滕安达说,只有这样才能快速解决乡村基层治理的各种乱象。

2022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村务管理3项国家标准,在全国实施。3项标准正脱胎于在宁海县实施了8年的“36条”,且由宁海县主导制定。

新支书被停职半年

因为故意违反“36条”规定,宁海县桥头胡街道丁家村新上任的村支书丁某就被停职半年,考试及格后才被允许返岗。

2021年7月的一天,丁家村6位村民闯进桥头胡街道纪工委书记蒋锦超的办公室,“村支书欺骗我们!”

原来,2020年年底,该村进行了换届选举。村两委新班子刚履职,就遇到一个棘手问题:按照上级部署,县里一项重点水利工程要征收村里的部分土地,为保证工程在当年4月顺利开工。

村里要尽快做通村民的工作,但是,有6户村民提出的要求超出了补偿标准,征收程序陷入僵局。

新上任的村支书丁某说,为了让这6户村民签字,他前期做了很多工作,但是效果一直不理想。于是,丁某以村委会的名义给6户村民写了承诺书,声称村里会分给6户村民宅基地,

“如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能解决宅基地的相关审批手续,村民将自行择地建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村委会承担。”村支书还在承诺书上盖了村委会的公章。

然而,按照“36条”规定,村支书无权单独决定宅基地分配。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和使用、宅基地的分配均属于村级重大事项,36条的第一条就是重大事项必须经过五议决策。

五议决策的流程是,先由村党组织提议,再经村务联席会议商议,之后是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最后要公告并接受群众评议。也就是说,村支书只能发起提议。

关于宅基地的申请,“36条”也有明确的办理流程:建房户书面申请,村委会初审,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此后还要经过自然资源规划所和乡镇、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政府逐级审核批准。整个流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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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蓁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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