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特产店产品无标签被10倍索赔,食品安全法如何管电商丨快评
网络销售是否可以适用现制现售相关规定?“三无”是否可以适用食品安全法的“但书”规定,仅为标签瑕疵,不适用10倍赔偿?随着互联网电商的兴起,有不少农村土特产在网上打开了销路,为农民增加了收入。但是,类似的问题也不时出现。这也给广大通过网络售卖土特产的店主们提了一个醒,法律规定还是要了解并遵守。
责任编辑:陈斌
售卖农村土特产被高额索赔,你怎么看?
“卖150碗熟肉被法院判赔近5万元”一事日前成为网友讨论的焦点话题。农村土特产到底算预包装食品还是散装食品?没有标签算不算“三无产品”?该不该赔偿10倍货款?这些话题,都成为争论的焦点。
日前,一则农村老年女性哭诉因为卖了150份土特产被法院判决退一赔十的短视频引起极大的关注。据极目新闻、红星新闻等媒体报道,毛妈妈是重庆忠县一村庄的村民,擅长制作当地农村美食。她的儿媳王女士在网上开设“毛妈妈土特产店”售卖其自制的土特产。2021年7月,一名男子邵某向其购买了150份扣碗类产品,包括粉蒸肉、扣肉等,共4500元。随后该男子认为其产品包装上无任何标识,是“三无产品”,向法院起诉要求10倍赔偿。重庆两级法院审理后均支持了原告的主张,判决王女士在退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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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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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和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通则,您说的这些都是必须标注保质期的。过期了就是过期了,流通领域临期商品都不允许上架销售的,这都是为消费者考虑。买临期商品的用户也不愿意,得换位思考。
Z.
反方 可以请问一下,假设不再是熟制品,比方说干笋茶叶之类的,没有特定保质期,是否违法,可以分享一下你的看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