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拟增入职查询制度,预防学校发生性侵事件
4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拟于4月18日至20日在京举行,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增加强制报告和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臧铁伟介绍,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完善篇章结构,将第六章“人格权益”前移作为第三章,将章名修改为“人身和人格权益”,将第八章“法律救济与法律责任”拆分为“救济措施”和“法律责任”两章。同时,增加入职查询制度,预防学校发生对未成年女性的性骚扰、性侵害;增加生育休假制度的规定,保障女职工生育休假权益,促进国家生育政策落实。
据介绍,2021年12月,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有8.5万余名网民提出了42万余条意见。此外,还收到近三百封群众来信。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完善教育、就业等各领域的男女平等制度,保障女职工在怀孕、生育期间的休息休假权益,及时发现、有效防治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据南都此前报道,自1992年制定以来,《妇女权益保障法》先后于2005年和2018年两次修订。此次修法力度之大、修法内容之广前所未有。妇女权益保障法初次审议稿不仅就近年来热点议题如职场性别歧视,性骚扰,农村妇女财产继承权等问题作出明确回应,而且细化至对诸如家庭PUA,女性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女性厕位、母婴室数量等生活细节给予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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