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资金被“盗取”案再审开庭,酒鬼酒、农行再斗法
农行主张,酒鬼酒将资金安全的风险完全转嫁给农行,且主观上存在重大过错,农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酒鬼酒则主张,确保资金安全是农行的责任,且没有证据证明酒鬼酒配合他人支取存款。
责任编辑:钱昊平
2014年年初,酒鬼酒存于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华丰路支行的一笔1亿元资金不翼而飞,曾引起轩然大波。随着案件细节渐次披露,一个“存款卖酒”的高息借贷套路也浮出水面。
2022年3月29日上午9时,酒鬼酒与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华丰路支行,及借贷的“始作俑者”罗光等人侵权责任纠纷再审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再审采取网上开庭的形式,并进行互联网直播。
亿元资金消失
2013年下半年,南京人罗光找到时任酒鬼酒董事、副总经理的郝刚,两人为旧相识。当时,郝刚还兼任酒鬼酒全资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一职。
罗光向郝刚提出“存款卖酒”一事,具体的操作方式是酒鬼酒存款于银行,资金随后被“转移”至有需要的其他企业使用,用资企业购买该酒企的酒,并再“补贴”给酒企远高于法定利率的利息。
郝刚同意后,罗光通过一位福建籍朋友郭贤斌找到了浙江人卓铭,卓铭又为罗光、郭贤斌介绍了浙江皎然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寿满江。寿满江遂找来合作伙伴陈沛铭,与罗光等人谈判。此外,陈沛铭还邀请朋友唐红星入局,经唐红星引荐,陈沛铭认识了时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华丰路支行行长方振。
经酒鬼酒郝刚一方、中介罗光等一方、实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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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梁淑怡 校对:星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