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C通过诉讼捍卫姓名权案 2009-01-09 南方周末编辑部 2008年1月,赵C为捍卫姓名权状告公安局的行政诉讼案胜诉。 2006年8月,江西市民赵C到鹰潭市江边派出所申办二代证时被告知其名字进入不了户籍网络程序,建议改名。法院一审判决:姓名权属于公民的人身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禁止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就可使用。法院责令月湖分局允许赵C以“赵C”为姓名申办第二代身份证,该案被媒体称作“全国通过诉讼捍卫姓名权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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