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涉嫌偷逃税并非首例,邓伦为何重蹈覆辙?
今天下午4点,娱乐圈又落下了一枚重磅炸弹——演员邓伦因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目前邓伦在微博发表道歉信,但仍难止事业的急速下滑。补缴税款之外,邓伦肉眼可见将失去大量的工作机会,其商业代言品牌也可能会陆续解约,是否会追讨赔偿仍不得而知。作为一个曾经拥有大好“星途”,微博个人签名还写着“好好做人,认真演戏”的男艺人,最终因为只能在自己微博留下一封苍白而尴尬的道歉信。
原本,邓伦也拥有着光明的星途:上海戏剧学院毕业,一路从配角演到主角,2018年通过演绎古偶剧《香蜜沉沉烬如霜》中深情专一的旭凤一角迎来爆红,后来又因为综艺节目《密室大逃脱》圈了一波粉。但现在,即使他按规定补缴全部税款,事业也已经难以挽回。
云米、君乐宝等与邓伦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已陆续发声明解约,邓伦去年刚拍完的爱奇艺独播剧《夜旅人》估计也播不出来了,曾参与的电视剧、综艺节目等都面临着下架风险,其工作室微博已经被封号和个人抖音账号也被封。
2018年,范冰冰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约9亿元;2021年8月,郑爽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共2.99亿元;2021年12月,主播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3.41亿元。
这三桩娱乐圈相关的偷逃税大案,展示了国家税务机关查处偷税漏税行为的行动力和明确态度。既然有这么多前车之鉴?为何邓伦还要铤而走险?
从邓伦案件披露内容看,他所面临的的后果,是本人“知错犯错、一错再错”的前提下造成的。税务部门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先提示提醒,再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经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再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稽查并公开曝光。在税务部门的“五步工作法”中,公开曝光是最后一步。“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这已经不是什么“艺人不懂经济、不管账”等借口可以推托的了,在被明确督促整改后,仍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已经补缴部分欠税款项,就能“逃过一劫”。但结果显示,在大数据和税务机关对偷逃税行为的严查严打之下,任何违法行为都无法逃脱法律制裁。
接下来,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而艺人作为一个能较轻松地获得巨额收入的职业,从业者更应该谨言慎行,按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起到公众人物的带头作用。违法之事不可为,失德之举不可行,切莫存在任何的侥幸心理,因为法律从来不会给予任何人“区别对待”,只要走错一步,都可能会万劫不复。
【相关】
据了解,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经税收大数据进一步分析,发现邓伦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网络编辑:解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