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社会呼声,严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坚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南都记者注意到,该表述出现在“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一段,这是自2014年以来首次将“严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表述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之中。

在此之前,社会各界对加大力度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呼声不断。今年全国两会,这一议题亦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话题,多位代表委员均就严厉打击防范拐卖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始人张宝艳就建议,要进一步打破案件的追诉时效,政府部门对新发案件的拐卖犯罪分子(包括买主)要终生追责。她还建议,对拐入地区相关部门建立考核机制,对有新发生拐入案件的基层政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基层政府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提拔。张宝艳还呼吁,建议参照绑架罪,拐卖罪起刑由五年提升至十年,且收买罪的刑期不应低于拐卖罪。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黄绮在建议买卖同罪之外,还建议对拐卖和收买罪中存在绑架、强奸、非法监禁及故意伤害等罪行的,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执法,依据刑法数罪并罚,罚当其罪。她还建议加大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解救的首要分子的惩处力度,给予5年以上的判罚。

南都记者关注到,回应社会各界的呼声,中央层面已采取行动。3月2日,公安部专题部署严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要求自今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专项行动,将专项行动作为重点任务,迅速掀起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新高潮。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全国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与2013年相比,降幅达到88.3%,尽管拐卖犯罪高峰期集中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但受多重因素影响,当前滋生拐卖犯罪的土壤尚未完全铲除,还有一批积案待破,拐卖犯罪形势仍然不容乐观,预防、发现、打击、解救、安置等工作机制尚不完善,打击治理工作还任重道远。

网络编辑: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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