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造成社会性死亡,应关注其危害:对话全国人大代表贾宇

“传统生活空间里,对个体的诽谤没有那么大扩散力。但本案(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中的诽谤在互联网中快速、广泛传播,受害人的名誉受到严重损害,且破坏了广大公众的安全感。”

“司法机关在惩治网暴时,会从现行法律中找到对应行为的定性,侮辱就是侮辱罪,诽谤就是诽谤罪。但网络暴力的危害性有自己的特点,例如会造成受害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直接导致受害人自杀身亡。”

“我认为网络空间不是虚拟空间,它已经成为我们重要的生活场域。伴随着大数据、元宇宙等概念及发展趋势,网络越来越深地介入人们的生活,互联网法治研究不仅不能回避,而且要同步。”

(本文首发于2022年3月3日《南方周末》)

发自:浙江杭州

责任编辑:谭畅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 (受访者供图/图)

“‘社会性死亡’对当事人来说是‘天大的事情’。”2022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当天,最高检发布第34批指导性案例,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入选。

2020年7月,浙江省杭州市女子谷某下楼取快递时,被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视频,随后,郎某、何某分别假扮快递员和谷某,捏造谷某结识快递员并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郎某后将视频和聊天记录发布到网络上,造谣“少妇出轨快递小哥”,严重影响了谷某的正常工作、生活。

2020年8月,谷某向杭州警方报案后,郎、何二人被行政拘留;同年10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接受了谷某提交的刑事自诉状及证据材料,要求追究郎、何二人的刑事责任;12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推动该案件从自诉转为公诉,郎、何二人以涉嫌诽谤犯罪被刑事立案侦查;2021年4月30日,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该案件,两被告人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苗生明介绍,这批指导性案例主要选编了精神性人格权刑事保护的案例,在刑法意义上基本都是较轻罪行的案件,但对当事人而言,影响却“天大”。如郎、何二人诽谤案中,仅微博话题“被造谣出轨女子至今找不到工作”阅读量就达4.7亿次、话题讨论5.8万人次。

这一案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互联网领域行为边界的探讨。2022年2月28日,南方周末记者对话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讨论在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紧密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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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蓁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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