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社会性死亡类案件对当事人是天大的事情

2月21日,最高检发布第34批指导性案例,其中,“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自诉转公诉案”等入选。

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本批5件指导性案例体现了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的特点。本批指导性案例主要选编了精神性人格权刑事保护的案例,基本都是较轻罪行的案件。这些案件虽然看似“小案”,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情”。如检例第137号被害人谷某因遭受诽谤,使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遭遇“社会性死亡”;检例第138号被害人因为自己的裸体视频、图片在网络上被散布,备受舆论压力服毒自杀;检例第139号被害人的私密生活被当作商品在网上肆意贩卖;检例第140号被害人因信息被泄露频遭滋扰。对这些“小案”,检察机关履职尽责,有效惩治犯罪,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检察担当。

网络编辑:柔翡

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4)


不懈地走下去
回复

不懈地走下去

2022-04-21

面对现实,面对变化多端的社会实践和各种各样的活动,法律应该加快与时俱进的脚步,更好地服务民众,服务社会,形成一个长治久安的法律环境和氛围。

不懈地走下去
回复

不懈地走下去

2022-02-22

一是希望法律缺失和不完善的地方尽快地立法补上和完善起来,让法律有人情味、并且公平公正和良善。依法治国不能止于具文、宣传和夸赞,更多地要体现在法治环境的改善,人们法治意识的拥有上,法治在社会生活中的使用上,法治是否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上。

海胆
回复

海胆

2022-02-22

这是以人为本

接受无能
回复

接受无能

2022-02-21

互联网时代,网暴太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