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法首修:法律改名,“分拆立法”被否
这次修法主要回应了应急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出现的一些新情况,以及疫情防控所提出的新的制度需求。
专家组曾建议利用此次修法的机会,完善紧急状态制度。“然而,立法机构还没有这方面考虑,应对法还是处理常规应急问题。”
起初,应急管理部门计划将原有的应对法更名为应急管理法。意见遭到了反对,因为这容易使公众联想到该法的执行主要是应急管理部门的事情。
(本文首发于2022年1月20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吴筱羽
2021年12月24日,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对外公布,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天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时,司法部部长唐一军作了修法说明。唐一军提到,近年来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亟待通过修法予以解决”。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相较于2007年通过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此次修订草案的名称中增加了“管理”二字。
不过,和一些参与修法学者的预期相比,无论是草案的法律名称还是立法框架,仍存在一些争议。
“总体上来看是一次中等幅度修改,在具体制度上做了一些分拆和增加。”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主任林鸿潮曾参与法律起草工作,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次修法主要是回应了应急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出现的一些新情况,以及疫情防控所提出的新的制度需求。
“比预想的慢”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初期,不少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建议加快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并提出了具体意见。
建议很快得到回应。2020年4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了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其中就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法。
事实上,沈春耀作报告之前,修法工作已经启动。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工作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当时为了全面梳理有关应急的法律,有关部门专门成立了专班,负责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订工作。
2020年4月24日下午,突发事件应对法修法工作专班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应急管理部派员作了交流发言,并和其他单位一起,集中研讨了修法思路和重点问题。
按照许多学者的预期,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有望在2020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一规划也被写进了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事实证明,专家们的预期过于乐观。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修法速度晚于预期”的原因是政府部门内部、学者之间对立法思路还存在很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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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游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