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仔震动金融圈: 企业因水污染被告,银行要担责吗?

一家养猪场被环保组织发起环境公益诉讼,给该猪场贷款的两家银行也被列为共同被告,“贷款人环境法律责任第一案”引起金融圈关注。

2021年12月,一审判处企业存在水污染事实、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但对银行的诉讼请求被驳回。驳回的直接原因是污染行为和贷款发放没有时间交集,而背后的难点还在于,我国暂无银行承担环境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虽然本案并未判决两家银行承担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仍然具有意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敲响了警钟。此案的判决书最后强调,被起诉的两家银行“应当通过本案提高思想认识,有效开展绿色信贷”。

(本文首发于2021年12月23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汪韬 助理编辑 温翠玲

首例银行环境公益诉讼虽败诉,但也为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视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敲响了警钟。 (视觉中国/图)

一座山村的养猪场,触发了中国金融圈“贷款人环境法律责任第一案”。

2018年,环保组织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以下简称绿家园)对湖北襄大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大农牧)旗下一家养猪场发起环境公益诉讼,并将为该猪场贷款的两家银行也列为共同被告。

绿家园代理律师、湖北隆中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安心认为,许多污染企业背后都有银行的身影,如果能使银行更重视贷前审查和贷后监管,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

2021年12月,历经三年多,该案一审结果终于出炉。法院判处襄大农牧存在水污染事实、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但驳回了绿家园对两家银行的诉讼请求。根据判决书,驳回的直接原因是污染行为和贷款发放没有时间交集,银行和公司不构成共同侵权。

这起首例银行环境公益诉讼背后的难点还在于,我国暂无银行承担环境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立足国情,探索研究明确贷款人尽职免责要求和环境保护法律责任,适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但一直未有明确法律条款。

在绿色金融的大趋势下,此案的判决书最后强调,被起诉的两家银行“应当通过本案提高思想认识,有效开展绿色信贷”。

一审判污染企业赔偿24.8万元

福建绿家园成立于1998年,是中国最早的民间环保公益机构之一,2015年新环保法修订后,参与发起了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在汉江流域进行污染调查时,绿家园获得了志愿者提供的线索:襄大农牧旗下一家养猪场可能存在水污染行为。2018年2月,吴安心和志愿者调研该养猪场时发现,在湖北省宜城市板桥店镇东湾村,一股清泉从山坳流出,泉眼被襄大农牧板桥东湾原种猪场圈占,泉水流出厂区后通过干渠汇入水库,随后注入30公里外的汉江——长江最大的支流。

流经湖北省宜城市板桥店镇东湾村的小溪,2018年摄。 (福建绿家园供图/图)

猪场的排水口水质清澈,水量大且流速快,排出的水汇入山泉后形成小溪流出山谷。然而,沿溪而下,水体流速变慢,岸边有沉积的猪粪,水发黑发臭,泛起大片黑色泡沫,像大象粗糙的皮肤褶皱。

下游黑臭的水体,2018年摄。 (福建绿家园供图/图)

板桥东湾原种猪场是襄阳市重点排污单位,2012年竣工,其所属的襄大农牧不仅是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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