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单车火灾频发,消费者如何维权?

一旦消费者被诉,可以把相关的责任主体都申请列为被告,包括电单车生产者和销售者、锂电池生产者,以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美国的一些案例中,侵权企业支付高额赔偿金,主要是因为消费者进行了集体诉讼。

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目前实际案例还比较少。

(本文首发于2021年12月9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顾策

2021年以来全国已经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一万多起并造成人员伤亡。 (IC photo/图)

2021年11月8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上表示,今年以来全国已经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一万多起并造成人员伤亡。

电单车火灾频发,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为例,该案的原告获得了被告电单车销售商一次性赔偿的财产损失约3500元,这是原告在火灾中损毁的两辆电单车的损失金额。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的原告还提出了增加惩罚性赔偿的诉请。1993年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早在国内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即消费者可以根据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一”。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新消法”)于2014年正式实施。新消法第55条把惩罚性赔偿金由原来的一倍增加到三倍。

不过,在上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一审、二审法院均未支持原告的诉请。那么,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在这一制度下,经营者的“过”和“罚”能完全匹配吗?

针对上述电单车火灾事故纠纷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南京大学中国法律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李友根、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解刚律师以及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甘海滨律师。

消费者可向生产者和销售者追偿

南方周末: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起火后,可以向哪一方维权索赔?依据的是哪些法律法规?

韩骁:首先要确定电动自行车起火原因,如因消费者使用不当或者其他因消费者原因导致起火的,应由消费者承担损失。如电动自行车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起火,起火是因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此外,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阿柴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

{{ isview_popup.button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