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法修订给“地震预报”留出余地
地震预报要不要在法律上体现出来,地震“群防群测”还要不要坚持,震情震灾应不应及时公布,中长期地震预报可不可以向社会公开……这些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中备受关注的问题,正在接受全国人大审议
责任编辑:傅剑锋
地震预报要不要在法律上体现出来,地震“群防群测”还要不要坚持,震情震灾应不应及时公布,中长期地震预报可不可以向社会公开……这些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中备受关注的问题,正在12月22日开始的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进行第二次审议。南方周末记者获知,该二审稿有望在本次审议后通过。
给“地震预报”留出更多余地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提交的相关修改说明中说,在广为关注的关于“地震监测预报”方面,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意见是在地震预报特别是临震预报还是世界性难题的情况下,建议将草案第三章的名称由“地震监测预报”改为“地震监测预测”,同时不对地震预报尤其是临震预报作出硬性规定,一些常委会委员亦同意上述看法。
但另一些常委会委员和国务院法制办、中国地震局建议,保留修订草案关于地震“预测”和“预报”的规定,认为:地震“预测&rdqu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网络编辑:莫希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