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组认定黎朝阳为“猝死”
韦华生说,
“黎朝阳的猝死有诱发因素,原因不明确。”黎秀清提出质疑,“调查组成员全部来自桂林市检察院和法院,自己怎么能调查自己?”
■法官暴死看守所后续
家属提出多般质疑,称不接受该结论
“黎朝阳死于青壮年猝死综合征。”2007年4月29日12时20分,桂林法官黎朝阳死亡事件领导小组与法医在桂林桃江宾馆向家属宣布了调查结果。
据家属现场拍摄的录像,调查组组长、桂林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石绍森在会上介绍,黎朝阳因涉嫌受贿羁押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后,情绪激动,经常大声喊叫,睡眠及饮食很不规律,放风后拒绝回到监舍,曾几次趁看守有员提审同监舍人员时想趁机跑出监舍,为此,看守所给他加戴了戒具。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法医韦华生在随后宣读尸检报告时称,黎朝阳的这些表现为“猝死的诱因”。
根据调查组的报告,3月28日,黎朝阳趁民警带出同监舍关押人员时冲出监舍,由于地滑摔倒在地,上嘴唇磕在铁门的角铁上,掉了一颗门牙,流血不止。值班民警随即将黎朝阳送往兴安县人民医院,医生诊断其上唇全层裂伤,裂口与嘴唇等宽,医生为他缝合了5公分长的伤口。送回看守所后,黎朝阳拒绝接受治疗。
2007年4月2日8点50分,黎朝阳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们排除黎朝阳中毒、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法医韦华生对黎朝阳身上的伤痕一一做了解释。尸体除唇鼻之间的缝合口外,表体无遭受暴力的痕迹,体内亦无异物。胸部两个对称圆环形暗红色皮肤色素改变,胸前肌肉未见出血,这是抢救时直流电留下的伤痕。腹部(系腰带处)两侧、左右大腿对称地留有圆形表皮色素改变,可能系关押期间很少洗澡及身体摩擦。两个手腕有皮下出血层,下肢的两个踝部也有表皮剥脱,为黎朝阳生前曾带手铐脚镣,行动不便碰撞摩擦所致。“黎朝阳的猝死有诱发因素,原因不明确。”韦华生说。
在医学界,青壮年猝死综合征的病理至今原因不明,多发生于平素健康、20-49岁的男子身上。八成20-40岁的男性猝死者死于潜藏的心血管疾病,压力过大、好胜心强等心理状态往往是诱发潜藏疾病“瞬间爆发致命”的主因。
黎朝阳的家属不能接受亲人就这样“原因不明”地死去。
黎妻周燕乐当场痛哭失声。周燕乐的家属当即提出几点疑问:姐夫生前无心脏病与心血管疾病史,又怎会有潜在疾病导致猝死?他在羁押期间的人身与健康权利有没有受到保护?究竟是什么原因给他造成如此大的精神压力?他在绊倒时怎么能磕出那么大的伤口?嘴唇磕到牙齿的话,上唇应该是不规则创口,但我们看到的是一条很整齐的伤口。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常林教授告诉本报记者,青壮年猝死综合征是一种排除性的诊断,只能排除病质、中毒等意外死亡原因,不能证明是否遭刑讯逼供。刑讯逼供不仅仅是肉体上的伤害,也包括精神上的折磨。
石绍森没有正面回答上述质疑,在解释了黎朝阳跌倒的经过后,他表示,这些都是根据监控录像得来的,“向领导和家属负责”。会上,石绍森仍然拒绝向家属提供录像带、尸检与调查报告。石绍森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家属和媒体无权要求他们提供报告,只有进入诉讼程序后,当事人律师方可提取。
黎妻周燕乐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曾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尸检,遭拒,后才在指定的两家市级医院中选择了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现在连尸检报告都不能给我们”。
“调查组必须将尸检报告交给家属,”常林教授指出,黎朝阳系桂林市检察院在执法活动中死亡,没有禁止的法律条文,他们就必须给家属一个交代。常林就该案分析,公安局指定的鉴定机构为当地,从法律上讲合理。桂林市医学院附属医院独立于桂林市公检法以外,且当地发生的事情一般在当地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如果家属都要求省级甚至去国家级机构鉴定,会极大增加司法鉴定的成本。
黎朝阳的妹妹黎秀清对调查组的公信力亦提出质疑,“调查组成员全部来自桂林市检察院和法院,自己怎么能调查自己?”
石绍森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桂林市检察院和公安局组成调查组,是因为他们对该案比较熟悉,有利于案情水落石出。他强调,事故调查组并非单纯由桂林市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组成,自治区党委和政法委也已派法医和调查人员到桂林指导工作,“他们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报记者追问“重要指导”的具体所指时,石绍森没有作答。
“我们没有在会上看到任何一个区一级的领导来‘指导工作’!”黎秀清肯定地说。会议结束时,她一一记下每名调查组成员与法医的名字。她向本报记者表示,肯定会请律师打官司,还有太多的疑问至今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兄长死亡的确切时间仍然不知,背后的两处瘀伤来历不明;兄长死时身上一丝不挂,衣物现仍不知去向……
“我们一定会查到底,那11天里,在我哥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黎秀清坚定地说。
家属提出多般质疑,称不接受该结论
“黎朝阳死于青壮年猝死综合征。”2007年4月29日12时20分,桂林法官黎朝阳死亡事件领导小组与法医在桂林桃江宾馆向家属宣布了调查结果。
据家属现场拍摄的录像,调查组组长、桂林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石绍森在会上介绍,黎朝阳因涉嫌受贿羁押在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后,情绪激动,经常大声喊叫,睡眠及饮食很不规律,放风后拒绝回到监舍,曾几次趁看守有员提审同监舍人员时想趁机跑出监舍,为此,看守所给他加戴了戒具。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法医韦华生在随后宣读尸检报告时称,黎朝阳的这些表现为“猝死的诱因”。
根据调查组的报告,3月28日,黎朝阳趁民警带出同监舍关押人员时冲出监舍,由于地滑摔倒在地,上嘴唇磕在铁门的角铁上,掉了一颗门牙,流血不止。值班民警随即将黎朝阳送往兴安县人民医院,医生诊断其上唇全层裂伤,裂口与嘴唇等宽,医生为他缝合了5公分长的伤口。送回看守所后,黎朝阳拒绝接受治疗。
2007年4月2日8点50分,黎朝阳经抢救无效死亡。
“我们排除黎朝阳中毒、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法医韦华生对黎朝阳身上的伤痕一一做了解释。尸体除唇鼻之间的缝合口外,表体无遭受暴力的痕迹,体内亦无异物。胸部两个对称圆环形暗红色皮肤色素改变,胸前肌肉未见出血,这是抢救时直流电留下的伤痕。腹部(系腰带处)两侧、左右大腿对称地留有圆形表皮色素改变,可能系关押期间很少洗澡及身体摩擦。两个手腕有皮下出血层,下肢的两个踝部也有表皮剥脱,为黎朝阳生前曾带手铐脚镣,行动不便碰撞摩擦所致。“黎朝阳的猝死有诱发因素,原因不明确。”韦华生说。
在医学界,青壮年猝死综合征的病理至今原因不明,多发生于平素健康、20-49岁的男子身上。八成20-40岁的男性猝死者死于潜藏的心血管疾病,压力过大、好胜心强等心理状态往往是诱发潜藏疾病“瞬间爆发致命”的主因。
黎朝阳的家属不能接受亲人就这样“原因不明”地死去。
黎妻周燕乐当场痛哭失声。周燕乐的家属当即提出几点疑问:姐夫生前无心脏病与心血管疾病史,又怎会有潜在疾病导致猝死?他在羁押期间的人身与健康权利有没有受到保护?究竟是什么原因给他造成如此大的精神压力?他在绊倒时怎么能磕出那么大的伤口?嘴唇磕到牙齿的话,上唇应该是不规则创口,但我们看到的是一条很整齐的伤口。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常林教授告诉本报记者,青壮年猝死综合征是一种排除性的诊断,只能排除病质、中毒等意外死亡原因,不能证明是否遭刑讯逼供。刑讯逼供不仅仅是肉体上的伤害,也包括精神上的折磨。
石绍森没有正面回答上述质疑,在解释了黎朝阳跌倒的经过后,他表示,这些都是根据监控录像得来的,“向领导和家属负责”。会上,石绍森仍然拒绝向家属提供录像带、尸检与调查报告。石绍森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电话采访时称,家属和媒体无权要求他们提供报告,只有进入诉讼程序后,当事人律师方可提取。
黎妻周燕乐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们曾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尸检,遭拒,后才在指定的两家市级医院中选择了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现在连尸检报告都不能给我们”。
“调查组必须将尸检报告交给家属,”常林教授指出,黎朝阳系桂林市检察院在执法活动中死亡,没有禁止的法律条文,他们就必须给家属一个交代。常林就该案分析,公安局指定的鉴定机构为当地,从法律上讲合理。桂林市医学院附属医院独立于桂林市公检法以外,且当地发生的事情一般在当地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如果家属都要求省级甚至去国家级机构鉴定,会极大增加司法鉴定的成本。
黎朝阳的妹妹黎秀清对调查组的公信力亦提出质疑,“调查组成员全部来自桂林市检察院和法院,自己怎么能调查自己?”
石绍森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桂林市检察院和公安局组成调查组,是因为他们对该案比较熟悉,有利于案情水落石出。他强调,事故调查组并非单纯由桂林市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组成,自治区党委和政法委也已派法医和调查人员到桂林指导工作,“他们起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报记者追问“重要指导”的具体所指时,石绍森没有作答。
“我们没有在会上看到任何一个区一级的领导来‘指导工作’!”黎秀清肯定地说。会议结束时,她一一记下每名调查组成员与法医的名字。她向本报记者表示,肯定会请律师打官司,还有太多的疑问至今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兄长死亡的确切时间仍然不知,背后的两处瘀伤来历不明;兄长死时身上一丝不挂,衣物现仍不知去向……
“我们一定会查到底,那11天里,在我哥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黎秀清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