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首次、122项任务:浦东政策“大礼包”的干货有哪些?
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开放、深化改革的制度创新任务措施基本可归集为两个板块:一是商品和要素流动层面开放;二是制度层面开放。
特区对立法授权的深度和广度还比较小,给予浦东的范围更广,比如可以涉及海关、金融监管、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汇率、资本跨境流动这些层面。
中国的户籍制度将逐渐转化为一个在常住地的登记制度,公共服务按照常住人口来配置。浦东作为引领区,应高标准地从顺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从引领整个国家制度改革的高度去做制度建设。
(本文首发于2021年7月22日《南方周末》)
发自:上海
责任编辑:顾策
2021年7月15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
《意见》有九个章节,全文约7500字。浦东新区新闻办将其提炼为5个引领,7个首次,以及122项具体任务。《意见》要求浦东在创新发展、集成改革、制度开放、功能打造、城市治理上发挥引领作用。
首次提出全域特殊经济功能区;首次提出比照经济特区法规,授权地方制定法规;首次提出制度型开放试点;首次提出构建离岸金融体系;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构建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市治理统筹推进和有机衔接的治理体系;首次提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首次提出建设一批高能级的功能性平台。
该如何从政策演变、制度开放、金融突破、人口治理等方面,理解这份政策“大礼包”会带给浦东的改变?
南方周末记者为此分别访问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院长张军;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院长赵晓雷;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学院特聘教授陆铭;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复旦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
从商品开放到制度开放
南方周末:2013年上海自贸区在全国率先试点,2021年《意见》提出在浦东全域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特殊经济功能区与自贸试验区及其他功能区相比,有什么特征?
张军:特殊经济功能区,可以理解为一种特区,但是又比特区的范围更大,就是在这样一个地方,实行特殊政策。它对浦东给予了一种高规格的、一些上海市领导称为“顶格”的政策设计,希望各方面能够更大胆,在改革开放上迈出更大的步子。
赵晓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成果,打造全球高端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成为我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载体。《意见》提出在浦东全域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将临港新片区的这一发展目标扩展到浦东新区全域,这是对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国家战略目标定位。
与其他一些战略空间概念相比较,特殊经济功能区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目标定位是成为集聚海内外人才开展国际创新协同的重要基地,统筹发展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的重要枢纽,企业走出去发展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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