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我想唱歌我就敢唱——中国流行音乐30年回首

在一个只有“革命”歌曲没有“情歌”,只会说“我们”,不会说“我”的国家里,情歌充当了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文化启蒙先锋,人之常情和人之常识得以恢复,从启蒙的意义来说这是伟大的奇迹,但以文化与美学的标准,这只是一个可怜的起点

责任编辑:朱又可 实习生 黄家杨

在一个只有“革命”歌曲没有“情歌”,只会说“我们”,不会说“我”的国家里,情歌充当了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文化启蒙先锋,人之常情和人之常识得以恢复,从启蒙的意义来说这是伟大的奇迹,但以文化与美学的标准,这只是一个可怜的起点。 

回首30年,我想到一位美国音乐学者的话:流行音乐就其工业化生产的本质来说注定了它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文化垃圾,但如果还有百分之一的精品,就足以证明它生存的价值。

1980年代前期:港台歌曲成样板

1977年起,随着对外开放的先声,少量港台流行音乐通过广州进入内地。1979年,广州太平洋影音公司成立,内地中国唱片总公司独家垄断唱片生产和发行的格局解体。内地开始大规模生产流行音乐。太平洋影音公司成立一年即生产800万盒带。采录了内地几乎所有有名的歌手。伴随盒式录音机的引进,刘文正、邓丽君等歌手的盒带开始流入内地,引发了内地听众的强烈追捧。1980年起,台湾校园民谣风靡内地。内地流行音乐开始进入开拓时期。同年,《北京晚报》与东方歌舞团举办“新星音乐会”,同年,《北京晚报》记者刘孟洪发表文章为歌曲《何日君再来》辩护,引发激烈争论。

对流行音乐持批判态度的一方沿袭了传统左翼文艺理论的基本框架,更多地强调流行音乐在意识形态层面上的非主流化,并直接将其与历史上的“时代曲”、“黄色歌曲”相联系。认定流行音乐在艺术水平上的低俗。争论无法阻止流行音乐带来的巨大利润。

从1979年到1984年,全国成立的音像出版单位达三百多家。由于中国当时还没有著作权法,所以,大量的出版社使用内地歌手大量翻唱港台作品。邓丽君、刘文正几乎是所有歌手们学唱的样板。大批内地词曲作家也开始了流行音乐写作的尝试。

经过五年的发展,对流行音乐的争论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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