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员工交通违法,单位也要受牵连?现代连坐不应该

个人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涉嫌滥用信用制度,而单位受罚,则堪称现代版“保甲连坐”制,不符合现代法治文明。

责任编辑:陈斌

(小尘4x/图)

骑电动车不戴头盔,闯个红灯,就可能带来信用污点,贷不了款,就问你怕不怕?山东德州交警日前发布《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表示,个人交通违法行为不仅要受到严厉的教育处罚,还将被抄告至所在单位,纳入文明单位考核,甚至会纳入个人征信。

德州不是第一个要把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征信的城市。南京市2019年就提出,非机动车、行人一年内闯红灯等违法达到5次及以上,会被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上海、杭州、郑州等地将地铁逃票行为纳入信用档案。有些地方甚至把垃圾不分类也纳入征信。

如果说地铁逃票是恶意违反承运合同的交费义务,纳入信用档案可以理解,但是交通违法等行政违法行为,甚至垃圾不分类等道德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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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思考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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