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为日本好”——专访绿色共同法律事务所律师高桥融
经济赔偿的解决方式是否损害对日索赔的正义性?不,受害劳工得到的不单单是赔偿金,我们还要政府和企业承认加害事实,向受害劳工谢罪。
责任编辑:李小鸣 实习生 张明术
南方周末:请问日本企业对于出资成立赔偿基金的态度是怎样?
高桥融:一年多时间里,我们律师团分头行动,向各相关企业说明情况。战争结束时有中国劳工的企业共有35家,现在还在运作的有20家左右,有十多家企业表示希望解决问题,不想解决受害劳工问题的是少数。当时使用中国劳工的主要有三类企业,一是矿山、金属企业,现在企业的经营内容已经大大改变了,矿业已经没有了。这些企业基本上赞同设立基金解决问题。二是建筑企业,由于有“花冈事件”在先,这些企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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