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语法书
读语法,不一定正襟危坐,非抱着多大功利目的不可。周作人在一篇散文里谈到,暑假里要读完一本语法,消此长夏
责任编辑:刘小磊
书有两类,一类是知识的书,告诉我某些已知的“事实”,“规律”,技术,或理论;另一类是教养的书,并不告诉我什么,而是与我交谈人生的体验。大凡娓娓谈来,述说生命中的快乐与苦难,心中的盼望与失落,人的激情与冷漠,不禁的怅惘,迷茫,恐惧,慰藉,以及智慧与理性,这类书,大概皆可以算作通常所谓移人性情的书吧。然而也有一种书,是两类合一的,既传达一种知识,也启迪人的智慧。在我看来,好的语法书,就是这类。也许有人觉得这太夸张。语法书,不就是教人什么是主语吗?怎么移人性情!不过我也可以反问,为什么欧洲自古以来就把语法当作基础教育,甚至把高级小学叫作语法学校(美国)或把预备升大学的高中叫作语法学校(英国)?使人的思维自幼养成条理化,养成规范清晰和理性求证的精神,养成语言文化的自觉,难道不是塑造人格的大事么?而且好的语法书,也不见得那么枯燥乏味,却常常引人入胜,发现语言习惯中种种饶有兴味的现象。
我最初涉猎的倒不是本国语言的语法,因为汉语没有,或不讲语法,至少在我开蒙读书的时候,没有老师教我语法。但学习外国语就不一样了,一上来就教语法。起先学的是陈旧的纳氏英语语法,一板一眼,规规矩矩地讲八大词类,而且告诉你怎样画图解,确实索然乏味。大概是1946年,开明书店出版了林语堂的Kaiming English Grammar,私下买来读,算是开始有了点兴趣。真正 的 eye-opener是 Otto Jesperson 的 Essentials of English Grammar(有吕叔湘的汉语译本)。我突然发现,英语原来是这样的!他不仅给了英语一个新的逻辑构架,而且使这种语言的美和潜能凸现出来,使你发现这是一个充满创造可能性的语言世界。耶氏是乔姆斯基的生成(转换)语法的先行者。他的语法不仅是描述性的,而且注重话语中具有普遍性和富有潜能(能够产生无数语句)的、众人实际运用的规则。后来我教书,常常翻阅他的巨著,七卷本的Modern English Grammar(1909-49)。书中例句皆有出处,观察的角度别具慧眼,且有幽默感,可以想见其绰绰然有余裕的风度。多年不见此书,根据笔者在1959年出版的《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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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莫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