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老太横穿球场被撞,二审不和稀泥:“自甘风险”自担责任才是公平公正

“弱势有理”观念滋生了很多荒唐的“碰瓷”现象。“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如果被老虎咬死咬伤,那就只能自担风险了。

责任编辑:陈斌

(小尘4x/图)

明明看到篮球场上有人正在进行激烈的比赛,却偏偏要穿球场而过,结果被撞倒。撞人者要承担赔偿责任吗?日前,武汉市中级法院公布的一个案例,有望让那些任性的人三思而后行。

据武汉中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案件信息,2019年11月的一天下午,大学生张军与同学在某大学篮球场自发组织篮球比赛。比赛时,68岁的李婆婆横穿篮球场。张军在接球跑动过程中,后背不慎碰到李婆婆,将其撞倒在地。李婆婆受伤后被就近送往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3万余元,其中张军垫付6000元。经司法鉴定,李婆婆伤情不构成伤残。李婆婆找张军索赔未果,将张军及学校起诉至法院,向张军索赔5万余元,学校承担连带责任。

在一审中,法院判决张军承担40%的责任,学校承担10%的责任,李婆婆自担50%的责任。张军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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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梁淑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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