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少年被殴致死案宣判,被害人母亲称“心里稍有不平衡”

“我的诉求,一定要严惩凶手,在心碎的母亲这里永远不可能有谅解书这一说法,”葛玉英说,被告范某和蔡某的家属自案发至庭审前从未有过任何表示,既未出面,也未表达过歉意。

责任编辑:黄剑

2021年5月11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去年发生的“15岁少年因两人殴打致死”案件作出了一审宣判。此案曾于1月18日一审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书显示,20岁的犯罪嫌疑人蔡某被判处无期徒刑,15岁的犯罪嫌疑人范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被害人代理律师周云涛认为判决结果合理。他接受《南方人物周刊》采访时称:“量刑的尺度,从我做律师的经验来说,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他认为,此案从社会角度来说属于校园霸凌事件,“受害人没有过错,是单方面被殴打,不存在互殴的形式,如果受害人存在过错,法院的量刑不会这么重。”被告人范某的代理律师朱幼华认为量刑在法律范围之内,“毕竟不是故意杀人,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朱幼华认为案件不属于校园霸凌,而是一个偶发事件。“最大的变量是那个成年人(蔡某)突然加入,如果当时他没有加入,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被害人母亲葛玉英对《南方人物周刊》说:“心里稍有不平衡,要与律师进行商量。”

休学后被殴致死,殴打者之一曾是同班同学及好友2020年5月7日,南通市小海中学初三学生盛天逸休学期间在理发店打工时,被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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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梁淑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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