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实施性侵、涉性欺凌问题不应回避

(本文首发于2021年4月8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陈恺辰 辛省志

如果施害人不受到应有的惩罚,形同鼓励施害,又如何称得上保护受害人,如何保证没有下一个受害人?故而当双方都是未成年人的时候,未成年人保护应该毫不含糊地首先指向保护未成年受害人。 (人民视觉/图)

2021年4月6日,教育部官网刊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这个部门规章凡58条,是为了“落实学校的保护职责”。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施行,而未成年人白天绝大部分的活动场景在学校,学校保护自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中之重。

上述征求意见稿的诸多条款既有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

例如“学校不得组织、安排学生从事抢险救灾……活动”,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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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5)


一介书生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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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书生2016

2021-04-10

是否能考虑一下,禁止教师与在校学生谈恋爱的问题呢?这块往往容易发生权利不对等条件下的性侵或者猥亵

散文1班-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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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1班-袁

2021-04-10

教育上的法令,希望更规范

留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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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声

2021-04-09

出发点首先应该是孩子可以教育

青城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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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腊肉

2021-04-09

同意文中观点,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品行不端、行为恶劣、屡教不改的孩子,学校可以说毫无办法。但是就是个别这样的孩子,影响整个班级、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导致其他孩子效仿。这样的孩子无一例外都是家庭教育缺失造成的。对于这样的孩子,经教育部门专门委员会认定以后,应该有专门的学校收纳,矫正其行为,改造其三观,而且学费不免。父母是天然的第一教育者,理应为自己的孩子承担责任。

189****1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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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868

2021-04-09

小管涌不堵,大决堤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