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这些野生动物不是想买就能买,最近两月将有严打
伴随着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发布和“清风行动”的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刑法修正案(十一)、长江保护法等和野保相关的法律也将正式实施。
值得警惕的还有象牙替代品和异宠交易。IFAW发现,象牙替代物如独角鲸牙、抹香鲸牙的交易呈明显上升趋势;陆龟、鬣蜥等两栖爬行动物、水獭、薮猫等小型哺乳动物以及一些大型鹦鹉的非法贸易也日益猖獗。
互联网是近年兴起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隐秘角落。在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中,通过电商、直播、短视频、社交媒体等互联网平台与手机App等渠道的比例正逐渐增加。
责任编辑:曹海东
春节假期,亲友团聚,想搞点野味、长江野生鱼尝尝鲜?小心警察蜀黍敲门。
一场针对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的突击战正在进行。2021年1月1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清风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以下简称“清风行动”)。
“清风行动”为期两个月:2021年1月31日-3月31日,该通知同时抄送中宣部、环境部等20个国家部委、机构。
8部门联合通知下发半个多月后,2月5日,30年终大修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向公众发布。
原《名录》中的物种全部予以保留,豺、长江江豚等65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一级,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野生动物因种群稳定、分布较广由一级调整为二级。《名录》还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其中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伴随着新《名录》的发布和“清风行动”的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刑法修正案(十一)、长江保护法等和野保相关的法律也将正式实施。
重点打击加湾石首鱼等禁止贸易制品
仅次于军火、毒品,全球野生动物贸易已经成为第三大走私产业。“清风行动”重点查验的禁止贸易制品中,有的长期被重点打击,如象牙、犀角、虎骨、穿山甲片等。对公众来说,有些动物还相对陌生,如赛加羚羊、加利福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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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思考 校对:胡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