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再探讨
危险驾驶、贩毒类的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比较高,职务犯罪类案件,适用率不高。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这是一个悖论,我们都希望所有认罪认罚被告人的认罪都是自愿的,实际上几乎没有哪个被告人的认罪认罚完全是自愿的。”
(本文首发于2021年1月14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钱昊平 助理编辑 温翠玲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考出了新成绩。2020年,这一制度的检察机关适用率达到86.8%,量刑建议采纳率已增长到94.9%。
2021年1月11日闭幕的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披露了上述数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6年开始在京津沪等18个城市试点,2018年被写进刑事诉讼法,在支持者看来,“认罪认罚”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繁简分流,且在对抗型控辩关系之外又增加了协商型。
效率提升了,公正如何更有保障?一些学者与律师难掩担心。不久前,在北京举行的第九届“刑辩十人”论坛上,数名律师轮番对实践痛点“吐槽”,有的“认罪认罚”被单方面撤回,有的不被允许做无罪辩护。在论坛现场的最高检、最高法人士坦言“如坐针毡”“像过山车一样”。
“尽管顶层设计时对制度所涉及的问题有过仔细考量,反复权衡,但是目前制度适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我看来是始料不及的。”参与制度设计的一名最高法法官表示。
2020年10月15日,就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他也指出,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包括制度适用不平衡、该抗不抗、不该抗而抗、不同检察官对量刑标准把握和理解不同等。
张军表示,今后要狠抓准确规范适用,不断提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质量与效果,“坚持依法该用尽用”。
“被催促”
重庆是18个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城市之一。该市九龙坡区是城乡接合部,历来刑案高发。
九龙坡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永说,2020年,她一共办理案件八十多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超过80%,“若不是疫情影响,正常年份,经我办理的案件在150件左右。”
张永对2020年经手的案件进行了分类。她发现,危险驾驶、贩毒类的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比较高;涉嫌经济犯罪类的案件,只要对罪名有异议的,当事人一般很少认罚;而职务犯罪类案件,适用率也不高。
通俗来说,如果某起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须签署具结书,而在场见证并在具结书上签字的,应当是其辩护人,没有辩护人的,也可以是值班律师。
但现实情况是,在有的地区,值班律师介入案件的程度并不深。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这背后,除了值班律师人数少、没精力详细阅卷等原因之外,与部分检察院“案多人少”也有关系。
蒲世玉(化名)是四川一家检察院的员额检察官。他所在的检察院,一周通知值班律师到场做认罪认罚手续的,只有两个半天时间。而每次可能有十多个案件要集中处理,其实没有时间去充分协商。
用他的话来说,对当事人特别是律师而言,基本都是在一种“被动”和“被催促”的情况下完成的。
南方周末记者从多个检察院了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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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