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父亲”车祸去世“抚子”获赔,法院判决合法理、暖人心

法院承认,忠实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在遗赠人被侵权死亡后,具有赔偿请求权。这看似突破了法律的规定,但是却符合立法的精神,也符合公众的认知,温暖人心,有助于形成扶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气。

责任编辑:陈斌

(小尘4x/图)

四川成都一男子郑冬在女友白血病去世后以“抚子”身份扶养女友父母十多年。“养父”遇车祸去世,郑冬起诉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最终法院判决其具有赔偿请求权,获赔三十多万元。

郑冬与女友王静相识于2000年,确立恋爱关系后很快进入谈婚论嫁阶段。然而不幸的是,2002年,王静被确诊为白血病,不久去世。女友是独生女。在她生前,郑冬承诺替女友为其父母养老。女友去世后,为履行承诺,郑冬在当地村委会和邻居见证下与之前的“准岳父岳母”签订了一份《抚子协议书》,约定由郑冬扶养两位老人到百年之后,而郑冬也将继承两位老人的遗产。此后,郑冬将户口迁入老人家,以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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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汪亚纯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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