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致力于社会原子化,楚尊重小共同体,秦楚不是“天下乌鸦一般黑”
秦国社会人与人之间什么都靠不住,岳麓秦简中的秦律甚至规定,当兵砍了脑袋被赏爵位,同里的邻居让他请客吃喝,或者请客给他庆祝,都是犯法的,“赀戍,各一岁”都要被罚当一年戍卒,尽可能让黔首之间处于原子化的状态。反观楚国,民间不是秦国社会那样的原子化状态,楚国的民籍档案要求填写“居处名族”,就是楚人社会仍然有家族共同体“名族”这一项重要身份。
责任编辑:陈斌
关于《大秦赋》中所谓楚人逃亡秦国,要当秦民的雷人内容,笔者已撰文利用出土简牍等材料作了批驳。现在网上又出现一种声音,说你用秦的材料,当然只能看到秦民逃走,逻辑上不能证明楚国人不逃到秦国去。况且,秦和楚之间其实都是天下乌鸦一般黑,没必要厚此薄彼。
显然,说这种貌似“理性公正”的话,其实是不了解历史。楚国社会因为有发育更完整的小共同体,因此能够更好保护共同体内的成员。说天下乌鸦一般黑的人应该能区分,你爸妈和兄弟对你会更好,还是顶头上司张科长对你会更好。
楚国保护小共同体,首先体现在保护亲属免于作证。秦国是要求父母子女之间互相告发的,岳麓秦简1686记载,秦律中规定如果儿子犯了“完城旦以上”的罪,而父母不告发儿子,就要被罚款两副铠甲,这是非常重的罚款,可以导致一个家庭瓦解,父母沦为居赀。在张家山汉简《奏谳书》记载的黥城旦讲乞鞫案中,也是让讲的父亲出庭作证儿子是否偷牛。秦国法律要做的,是瓦解小共同体,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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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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