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我的2006年书单:给陌生人的礼物

  在怀疑主义和犬儒主义弥漫的社会里,利他行为会被讥笑为乡愿,被怀疑为别有用心,因此就更需要有实行的勇气。只要有这样的勇气,“关爱”是每一个人都可以赠与他人的“礼物”。
                  给陌生人的礼物
     
     
  在公共服务(教育、医疗、福利)高度商品化、人际关系高度功利化的今天,个人的利他行为还有没有意义?可以用什么语言来言说这种意义?加拿大克莱格·齐尔博格和马克·齐尔博格兄弟(Craig and Marc Kielburger)的近著《从我到我们:在物质生活中寻找意义》(Me to We:Finding Meaningin a Material World)(2004,2006)要回答的就是这样的问题。齐尔博格兄弟致力于帮助第三世界实现儿童教育,曾因此获诺贝尔和平奖提名。《从我到我们》用不同个人的经历来说明,只要我们能在小事上负起个人责任,就能在日常生活中有利他的作为。在怀疑主义和犬儒主义弥漫的社会里,利他行为会被讥笑为乡愿,被怀疑为别有用心,因此就更需要有实行的勇气。只要有这样的勇气,“关爱”是每一个人都可以赠与他人的“礼物”。
  利他行为的意义在于,它让我们在国家万能和市场万能的剧烈摇摆之外,看到另一种不同的社会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的核心不是金钱,也不是权力,而是作为人对人关爱的“礼物”。基尔(David Cheal)在《礼物经济》(The Gift Economy)(1988)中将礼物经济和商品经济作了对比。他指出,礼物经济是一种能帮助建立和维持人际信任和友谊的道德关系。利他的赠与和受赠的感激是这种关系的基础。礼物关系往往是较小范围或者相当局部的关系。但是,这却是每个人社会经验中最具感情成分的那一部分。除非我们在这些局部关系中学会和体验关爱、利他和信任,我们不会相信大社会中能有关爱、利他和信任。犬儒社会都是从个人道德关系的普遍失败而开始的。
  在《礼物的世界》(The World of Gift)(1998)中,戈德博(Jacques T.Godbout)阐述了现代社会中的礼物特征。在现代社会中,礼物往往是给陌生人的礼物。当代生活中的礼物经济以各种形式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品质和人际道德。没有对陌生人的礼物精神,就不可能有拯救病患者性命的血库。这甚至包括部分有报酬的献血,因为受血者是不需要向献血者回报以鲜血的。器官受捐赠者对捐赠者及其家属均无须回报。金钱介入器官捐赠往往就会和犯罪或侵犯人权沾上关系。免费的电脑软件、自由的信息和思想都是不同的现代礼物。现代网络更是无限扩展了广大人际礼物关系的可能。上网的文章既没有稿费,也不算著作,成为一种真正的给陌生人的礼物。
  海德(Lewis Hyde)在《礼物:想象和财产的情感生命》(The Gift:Imagination and the Erotic Life of Property)(1983)中,把艺术创作和思想理解为一种礼物行为。他说,“礼物是我们无法凭自己的力量去获得的东西,只有别人真诚地赠与我们的东西才算是礼物。”艺术创作的灵感是来自别人的礼物,对他人的感染和启发则又形成另一种礼物关系。老师给学生的是思想的礼物,学生回报的是感激和思想的发扬光大,而不仅仅是高额的学费。商品经济正在败坏这些礼物关系,把它们变成了彻底的金钱关系。
  讨论礼物道德意义的著作中,最经典的恐怕还是蒂特莫斯(Richard Titmuss)在1971年出版的《礼物关系:从人血到社会政策》(The Gift Relationship:From Human Blood to Social Policy)。蒂特莫斯在书中比较了当时英国和美国的供血体制。英国体制只允许自愿无偿捐献,而美国体制则是商品化的有偿献血。蒂特莫斯认为,商业化的供血体制有许多弊端,其中不少直接损害一个社会的伦理机制。以钱买血会瓦解公民的利他心,还会助长医疗领域中的不良行为,败坏医生和病人的关系,使得穷人成为主要的供血者。
  不仅如此,即使从非伦理的角度来看,商业化的人血市场也是弊病丛生。这种制度并没有经济效益。所谓的市场供需平衡只是一个假象,事实上血源长期面临短缺问题。供血管理严重官僚制度化,美国制度中病人的输血费用比英国制度要高出5到15倍。来自商业化市场上的血品质低,疾病污染率高,对输血病人的生命健康形成很大的威胁。蒂特莫斯的结论是,自愿捐血的制度和政策不但更健康,更有效,而且更有助于整个社会培养利他心。
  《礼物关系》出版后立刻产生巨大的政策和思想冲击效应。作者本人于1973年去世。20多年后,此书由欧克理(Ann Oakley)和艾希顿(John Ashton)编辑、扩充,于1997年重新出版。蒂特莫斯去世时,艾滋病还没有成为全球性传染病,新版增添了关于艾滋病献血技术发展和母乳捐赠的内容,并对蒂特莫斯的观点作了评估。蒂特莫斯这本书在技术层面上已经陈旧,为什么还在吸引当代的读者呢?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蒂特莫斯以人和人之间“生命的礼物”———救人性命的人血———在提醒世人,在我们这个越来越商品化的世界中,毕竟还有,也应该还有不能以金钱定价的东西;毕竟还有,也应该还有对陌生人的利他行为。没有利他行为的人类是不完美的,“作为动物,人是自私的。但是,人可以学习无私地赠与。人在学习道德生活的过程中摆脱自然状态,进入文明。不以金钱为条件,把自己宝贵的生命之液当作礼物赠与另一个完全的陌生者,如果说这是人自由地作出的道德决定,如果说只有人才能自由地作出这样的道德决定,那么无偿捐血表述的便是人的自由,那种让人最终能区别于动物的自由。”无偿捐血是如此,别的真诚礼物不也是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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