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阿里腾讯系违反反垄断法被罚,正审查虎牙和斗鱼合并
虎牙、斗鱼合并案也正在反垄断审查中。
责任编辑:曹金良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12月14日午间消息,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今年备受关注的虎牙斗鱼合并案也正在反垄断审查中。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在回答记者问时表示:“《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对内资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目的是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但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
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集中
此次处罚的三家企业包括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其中阿里巴巴投资是阿里巴巴集团开展投资并购的主要实体,阅文是腾讯的控股子公司,丰巢网络是顺丰的关联公司。三家企业都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交易涉及百货零售、影视制作发行、快递末端投递服务等不同行业。
调查显示,三起案件都构成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有申报义务但没有依法申报,因此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分别作出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阿里巴巴投资先后三次合计收购银泰商业73.79%股权,成为银泰商业控股股东。2018年2月,阿里巴巴投资持股比例进一步提高。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的母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由天猫、淘宝、聚划算构成的中国网络销售平台业务、全球和中国批发贸易平台业务以及全球零售市场业务等。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百货店及购物中心的经营和管理业务等。
2018年8月,腾讯控股子公司阅文与新丽传媒等签署协议,收购新丽传媒100%股权,并于当年10月完成交割。阅文主要从事阅读服务、版权商业化、作家培养及经纪等业务。新丽传媒主要从事电视剧制作、电影制作、网络剧制作、全球节目发行、娱乐营销和艺人经纪等业务。
2020年5月,丰巢网络以换股方式取得中邮智递100%股权,并于当月完成交割。丰巢网络和中邮智递均从事快递末端投递服务中的智能快件箱业务,分别运营“丰巢”、“速递易”品牌智能快件箱。
从案件调查情况来看,违法事实都较为清楚。三项交易都是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阿里巴巴投资、阅文和丰巢网络分别取得了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明显达到了经营者集中申报的申报标准。但在集中实施前,均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正审查虎牙和斗鱼合并
此次公布的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均涉及到协议控制架构情形,即所谓的VIE架构,这是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涉及VIE架构的企业违法实施集中作出行政处罚。
1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涉及协议控制(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属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围。 ”这是官方文件首次肯定受理VIE架构企业的反垄断申报和审查,而大量的互联网头部企业正好是采用VIE架构的主要企业类型。
在“双十一”规范线上经济秩序行政指导会,市场监管总局也明确涉及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同样适用《反垄断法》,应当依法申报并接受反垄断审查。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还表示,正在依法审查虎牙与斗鱼合并等涉及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今年10月,腾讯成功促成虎牙和斗鱼合并,两个游戏直播平台合计占领了全国较大的游戏直播市场,倚靠腾讯的游戏版权资源,直播行业的“经营者集中”现象十分明显。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涉及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明察哲刚与环胜信息新设合营企业案,已经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审查并被无条件批准。
未要求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监管总局做出了罚款处罚,但未要求三起收购案件恢复到实施经营者集中前的状态。
在案件调查中,相关执法部门全面评估了集中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既考察了目标公司所在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发展趋势,也考察了收购方与目标公司的业务关联以及平台特征可能带来的影响。 市场监管总局对这三起案件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三起案件不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没有要求经营者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回应称,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主要考虑了两方面的情况。一方面,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处理方式包括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以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对企业发展和经济运行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从我国违法实施集中执法情况和域外执法经验看,一般仅在交易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时适用。调查显示这三起案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没有要求经营者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互联网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
上述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表示,线上经济呈现出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关于平台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显示线上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竞争风险和隐患。
其中一个问题,则是一些互联网平台企业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根据《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有互联网平台企业营业额达到申报标准,但在实施集中前,没有依法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收到举报后,反垄断执法机构核实,并对涉嫌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依法调查处理,这次公开的案件就是其中三起。
通过公开上述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监管总局希望经营者认识到,《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对内资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目的是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但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
事实上,依法查处违法实施集中案件一直是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据透露,2020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已经公布了11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于平台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上述负责人给出建议:一是不得从事《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立即停止任何可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举措,及时报告整改情况;二是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涉及协议控制架构的经营者集中,无论收购方还是被收购方涉及协议控制架构,均属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畴,在实施前应当依法申报,未经申报批准,不得实施集中。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审查,防止企业借助并购形成垄断,或通过收购中小企业等方式扼杀潜在竞争对手;三是切实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企业应按照《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要求,切实加强反垄断合规工作,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反垄断合规管理部门;四是全面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调查和审查工作,对拒绝、阻碍执法机构调查和审查的,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网络编辑:柔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