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 | 一夜之间突然“限外”,济南治污治堵有点堵心

缓解城市拥堵、降低空气污染,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是简单限制外地车牌就能解决的。决策者还需要更多的智慧,不妨广开言路,让全体市民参与讨论,找出一个平衡的办法。

责任编辑:陈斌

航拍山东济南市大明湖公园附近的玉函立交桥 (IC PHOTO/图)

2020年12月9日晚,济南市公安交警支队发布通告,称从次日起,在早晚高峰期禁止外地车牌的汽车通行城市快速路和几条主干道。通告一出,引起市民强烈反对。为此,济南交警第二天就出了补丁,允许外地车备案后通行限行道路,但这实际上让限行名存实亡,只是增加了备案。如此任性的限行政策,令人不解。

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济南限行外地车辆的决策,属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应该受国务院上述条例的约束。那就分别来看看济南这一决策是否符合国务院要求的原则。

先说科学性。根据济南交管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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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梁淑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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