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反垄断案件梳理: “启动调查”鲜有后续
(本文首发于2020年11月19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张玥 顾策 助理编辑 温翠玲
2020年11月,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推出,引发社会关注。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开始施行。南方周末记者根据国家商务部反垄断局官网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不完全统计,梳理出过往的十余年中,有17件与互联网平台相关的反垄断案例,它们也呈现出了一定规律。
17个案例中,绝大多数与收购行为相关,处理结果大致可分为无条件批准收购、有条件批准收购及“启动调查”三类。国内互联网平台的案件几乎均处于“启动调查”阶段。
并购案无一被否
在17个互联网相关案例中,最终允许“无条件批准收购”的有7例。
它们集中在2016-2019年,依次是支付宝(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Ascend Nano有限公司和True Money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与微软新设合营企业;长江和记环球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支付宝网络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股权;苏宁物流收购天天快递;永辉超市与百佳(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永辉超市与珠海高瓴天成二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收购永辉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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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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