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3岁女子不孕遭夫家虐待致死案将重审!法院:公正审理

山东23岁女子因不孕被婆家虐待致死案有新进展。11月18日下午,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将严格依法公正审理此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据禹城市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涉嫌犯虐待罪一案有关情况的通报》,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曾用名张凯)涉嫌犯虐待罪一案,该院于2020年1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被害人方某洋之母)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该院重审。该院已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拟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禹城市人民法院称,该院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公正审理此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南都记者此前报道,山东德州方庄村女孩方某洋出生于1997年,自2018年7月起,她被丈夫、公婆虐待,2019年1月31日,方某洋死亡。

方某洋的婆婆张某英、公公张某林、丈夫张某作为该案的三名被告人,据他们供述,因为方某洋曾流产,并且一直未能怀孕,使其全家人都很气愤。

方某洋家属的代理律师、山东忆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金武告诉南都记者,方某洋的婆婆刘某英此前供述,2016年农历11月18日方某洋与张某结婚,后发现她行为异常,通过了解获知她有精神方面疾病。再后来他们发现方某洋无法生育,通过就医检查和打听方庄村的乡亲得知,她之前和她村的男人流过产。而且,为了娶方某洋,被告家花光了所有积蓄。

方某洋的公公张某林喜欢喝酒,因为娶方某洋欠了很多外债,自2018年秋天开始,喝完酒后的张某林经常发泄不满,殴打方某洋,每次下手都不轻。不让方某洋吃饭也是张某林提出来的。

2020年1月22日,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对此案曾作出一审判决,称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且自愿预交赔偿金5万元,决定从轻处罚。对张某林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对刘某英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缓刑三年。

南都记者从代理律师张金武处获得的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2020年4月,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此前判决,发回重审。裁定书还称,该案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

11月18日,受害人方某洋家属的代理律师张金武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其主张该案一审量刑明显畸轻,被告人应构成故意伤害罪(致死)和虐待罪。该案将于11月19日重审开庭,同时提起的民事赔偿请求,也将于11月19日重审开庭。

网络编辑: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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