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长判死缓
30日,北京市一中院以受贿罪与贪污罪一审判处西城法院前党组书记、院长郭生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中院经审理认定,郭生贵于1998年10月至2007年5月间,利用担任西城法院院长等职务的便利,采取为请托人提供案件并为案件胜诉提供帮助,利用为施工单位、生产厂家承揽审判业务大楼建设项目、采购及安装提供帮助等手段,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张某等十余人给予的财物及侵占公款共计797.28万元。
30日,北京市一中院以受贿罪与贪污罪一审判处西城法院前党组书记、院长郭生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中院经审理认定,郭生贵于1998年10月至2007年5月间,利用担任西城法院院长等职务的便利,采取为请托人提供案件并为案件胜诉提供帮助,利用为施工单位、生产厂家承揽审判业务大楼建设项目、采购及安装提供帮助等手段,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张某等十余人给予的财物及侵占公款共计797.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