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法:马拉松后抵达新起点
刚获通过的国资法,历经15年立法马拉松,虽然是近30年国企改革的一个总结,但同时也打上不少无奈的时代印记
责任编辑:余力
刚获通过的国资法,历经15年立法马拉松,虽然是近30年国企改革的一个总结,但同时也打上不少无奈的时代印记
经过15年的立法马拉松,《国有资产法》的变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终于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立法由于是2003年修宪和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的新法,加之处于一场国际金融危机已演化成全球经济危机的当口,因此自然引人注目。
这部企业国有资产法出台的意义在于:
它界定了国资委作为 “干净”出资人的法律地位。它明确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 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在第七章,又特别规定了国有资产监督由人大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网络编辑:老黄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