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楼判赔是补偿,警方仍应追凶:法学家谈铁球砸死女婴案
“要注意它(法律上)用的不是‘赔偿’,而是‘补偿’。”张伟强调,补偿的主要目的是对受害者的损害进行补救,并不含有惩罚性质。
有媒体评论称,“整楼判赔”不影响继续追查真凶。张伟也表示,“(民事)补偿完不代表案子终了”,在刑事部分,公安机关应继续追查真正的加害人。
张伟称,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公安机关接到高空抛物的报案必须立案,必须展开调查,不能再当作一个简单的侵权纠纷来处理。
责任编辑:何海宁
2020年9月5日,“天降铁球砸死女婴,整栋楼被判赔”登上微博热搜,再次将“高空坠物谁负责”这一经典法律难题带入公众视野。
事情起于近四年前。2016年11月11日,四川遂宁市油坊中街,一只健身球从天而降,楼下婴儿车里一名未满一岁的女婴被砸身亡。事发后,当地公安介入调查,但未能找到抛物者。
女婴父母将事发地整栋楼的住户全部起诉至法院。近日,遂宁市船山区法院一审判决,除家中确无人居住的不承担责任,其余121户业主每户补偿原告3000元。
“应该查清罪魁祸首”“其他住户真倒霉”“什么事都没干,莫名其妙就罚3000块”……在微博评论中,许多网友对法院判决表示不理解。据红星新闻报道,有个别业主已经上诉。
“不是赔偿,而是补偿”
“大家现在困惑不解、也有些不满的,就是凭什么一个人往下扔东西,让大家跟着他一起受罚?”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张伟告诉南方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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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梁淑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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