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问题代表被终止资格,最高法副院长被免职

司法界人士称,黄松有是1949年以来,中国司法系统中被中纪委采取措施的最高官员。

责任编辑:老黄

综合新华社报道,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表决,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松有,1957年出生于广东汕头市澄海县(现为澄海区),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进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经济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7年3月起,任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员会副书记。1999年6月进入最高人民法院任职,任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2002年12月起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

据悉,黄松有涉及其潮汕同乡、昔日同事、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案。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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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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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1

差不多,劳动模范现在坏人多

2009-03-11

现在中国的模范,都是一些坏蛋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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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4

凡是地方上嚣张的贪污腐败官员,必然有中央的高官做后台。对个别贪污腐败的现象,应该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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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1

现在中国的模范,都是一些坏蛋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