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律师新政”

(本文首发于2020年9月3日《南方周末》)

发自:海口

责任编辑:钱昊平 助理编辑 温翠玲

2020年6月5日上午,海南省司法厅为引进和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集中颁证。 (海南司法厅供图/图)

“这在国内是首创。”2020年8月4日,谈起海南云常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海南省律师工作局局长王宝青仍略显激动。

云常律所的11名合伙人中,有10名执业律师,看到申报材料显示还有1人是注册税务师时,已有心理准备的王宝青还是“眼前一亮”——律师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只有执业律师才能成为律所合伙人,吸纳注册税务师显然突破了规定。

为了这一突破,海南省司法厅做了很多努力,“厅党委书记李永利先后三次赴司法部协调、沟通,得到了他们的支持。”该厅副厅长陈文彬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2019年9月,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不仅允许律师行业以外的其他专业人士成为合伙人,还允许设立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并降低了律所的设立门槛。

条例有10项创新,其中6项系全国首创。王宝青称,海南力推“律师新政”是希望将律师作为高端的服务行业进行打造,“在自贸港建设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离不开律师的作用”。

“新政”自2019年10月开始实施,截至2020年6月,海南已新设62家律师事务所,增加律师近300人。

“一站式购物”

看到海南律师条例颁布后,在北京执业的律师汪印琪就开始琢磨申报云常律师事务所。

汪印琪当时正在进修MBA,论文的主要方向就是律所体系,他发现,在欧美国家非律师也能成为律所的投资者、管理人,海南已经向这个方向迈进。

海南“律师新政”实施后,不仅是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非法律专业人员都能成为律所合伙人。汪印琪最后决定让注册税务师马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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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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