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案例书写的法治历史

假设“王子犯法”已经毫无质疑,“与民同罪”也是法律本来的规定,但把两者结合在一起时,便有了对传统特权思想的革命。

(本文首发于2020年8月27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钱昊平 助理编辑 温翠玲

法治历史的内涵非常丰富,但其构成要素无非是“规则”“人物”和“事件”三种。法治历史中的事件,在多数情况下表现为案例,但由于历史重在描述“节点”,因此无法也不必容纳所有发生过的案例。也就是说,绝大多数案例是不可能写进历史的,这便促动人们去叙述、研究、升华那些具有历史影响力的案例,以期在法治历史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实践中,案例评选活动也有不少,无论是影响性诉讼、优秀裁判文书、典型案例,乃至指导性案例,都是在为书写法治历史作准备工作。对于那些曾经发生但很快被忘记的案例,倒也应当得到公允的待遇和评价,因为它们的案卷会永久保存,它们仍然拥有“认可但不被提及”的历史地位。为了便于理解,我把所有案例作了初步划分,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类,也描述了各不相同的历史地位。

第一种:默默无闻奠基石。2019年,全国法院办理约3160万件案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迄今已发布近1亿份裁判文书。尽管如此,绝大多数案例的浏览量只有少数几次甚至为0。这些案件通常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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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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