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下调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只看到国企和地方政府融资那么容易的人,才会认为民间金融发展过头了。最为一目了然的指标就是民间借贷利率有多么高。”

“反过来看,有相当一部分的借款人是‘不配’借钱的,也就是说,市场上的贷款需求存在巨大泡沫。”

“金融监管存在显著的缺位与滞后现象,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与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水平、速度和目标不相匹配。”

(本文首发于2020年8月13日《南方周末》)

发自:上海

责任编辑:冯叶 助理编辑 温翠玲

2020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提到的“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等相关内容,引发了极大的社会关注度。

究竟该不该下调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市场上观点不一。

为此,南方周末记者邀请了香港大学经济学讲席教授、前耶鲁大学金融学教授陈志武,香港慢牛资本董事长张化桥,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院长、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贲圣林来共同探讨这一问题。

该不该下调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南方周末:如果下调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对民间借贷会有怎样的影响?

张化桥:低利率实际上保证了放贷公司的安全,高利率才是放贷人和借款人之间的“互相伤害”。

传统观念认为,政府如果把贷款利率上限从24%或者36%向下调,就会导致大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亏损,这是错的。利率过高才会导致亏损。如果它们被迫大降贷款利率,反而幸福了。

原理在于,高利率看似让放贷人获得了更高的收益,但也会给放贷公司带来更多的坏账,大多亏损的小贷公司,都是因为过分依靠高利率来覆盖高风险。当利率高达一定程度,借款变成坏账几乎就是铁板钉钉了,真正聪明的公司是不会把利率定在24%上限的。据我经验,一般18%以上的利率,坏账的可能性就相当大了。

目前24%和36%的这两条红线利率,我认为是合理的,但如果监管要求下调2%—5%的利率问题也不大,看起来对放贷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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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周凡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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