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征地 行贿官员
吉林省检察院抗诉认为,芦志钢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吉林省高院已开庭再审。
华宇集团董事长赵洪新在2011年找时任四平市委书记刘喜杰帮忙,刘随后在大项目协调会上提出加快项目拆迁进度的要求。赵洪新先后向刘喜杰行贿13万欧元。
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集体土地的征收主体应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在海丰村村民签署的征地补偿协议上,征收人都是开发商华宇集团。
(本文首发于2020年8月6日《南方周末》)
发自:吉林四平
责任编辑:钱昊平 助理编辑 温翠玲
“最高检好不容易注意到我们这个案子,你不提醒人家就忘了。”2020年7月24日,服刑中的芦志钢在电话里叮嘱妻子“每周都要给中央寄材料”。
4年前,一桩“合同诈骗”案令时年43岁的芦志钢身陷囹圄。
芦志钢是吉林四平人,家住铁西区平西乡海丰村。2016年1月,在多个政府部门调解下,芦志钢与当地房企华宇集团达成了一项拆迁补偿协议,后者支付700万征用芦家的土地,用于建设高档住宅项目——华宇城及配套项目。
不料,华宇集团在付清补偿款的当天就报案,称芦志钢使用虚假土地承包合同骗取拆迁补偿款,他因此获刑12年。
上诉被驳回后,芦志钢坚持申诉,并得到媒体的关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最终抗诉,认为芦志钢不构成合同诈骗罪,2019年5月,吉林省高院开庭再审此案,至今尚未宣判。
华宇集团在征地过程中存在诸多违规、违法之处,如“未拍先征”、行贿等,但这些并不妨碍华宇摆平一个个棘手的问题。
芦志钢入狱之前,其邻居李来照、李连照兄弟也是在拿到华宇的补偿款后,因“合同诈骗”获罪。
“这是违法的”
2020年7月,开发了十年的华宇城已初具规模,七十余栋住宅楼矗立在四平市西郊。
这是华宇集团首个建筑面积超百万平方米的大型项目。2010年11月,一则新闻稿写道:“(华宇)在四平市西部拿地近百万平方米,打造一座集商业、文化、娱乐、金融、餐饮、住宅于一体的超大型城市综合体。”
项目占用的土地分属平西乡海丰村和勤业村,海丰村最初被征收的土地以教育用地名义立项。
2008年,华宇集团与四平市建设局和财政局签署协议,由华宇垫资征地,并建设西苑中学,四平市承诺将学校周边35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华宇,并用土地出让费偿还华宇的垫资。
按照约定,校舍应该在2009年8月交付使用。但直至2014年,华宇城一期的住宅已基本售罄时,学校建设仍未动工。
外界不知的是,原本规划建学校的1.7万平方米土地已悄然变更用途。
四平市规划局一份文件显示,2014年5月13日,经市、局领导同意,这一地块已从教育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随即,华宇城东侧写有“西苑中学”的围挡也变更为商铺广告。
征地过程中,当地政府和华宇集团采取了“先上车后买票”的做法。
除了原定用于建设学校的1.7万平方米土地已于2006年底获准征收,其余三十余万平方米土地直至2012年3月才获批征、转,但征地工作在2010年已经开始。
征收主体也存在问题。海丰村村民签署的征地补偿协议上,征收人都是华宇集团,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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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