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书外 | 最令人可感的诗中之史
(本文首发于2020年6月25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刘小磊
在我们中华文化中,诗歌天生而有记录历史的功用,最突出的例子是杜甫,因其“诗中之史”而有“诗史”的美誉。所以历来有以诗证史读书法,至陈寅恪先生,进一步把此法成功地运用于历史研究,广为读者所称道。我国诗歌的这一功用,是因为诗的纪事传统所决定了的。抒真情,记实事,是诗人自觉遵循的创作原则,同时也是写好诗的前提。所以陈寅恪先生说:“中国诗虽短,却包括时间、人事、地理三点。中国诗既有此三特点,故与历史发生关系。”又说,以诗证史于弄清时代人物之关系和地域之所在会有所帮助,可以证明一件事之发生及经过,以补充和纠正历史记载之不足。
诗中情事,无论巨细,都属历史。所以我们读诗,不能只追求诗的享受,只看诗写得怎么样,意境和诗句是否优美。美的欣赏之外,还要了解和体会诗人心迹,正如前人所云:“诵其诗不知其人可乎?”即使并不做历史研究的一般读者,读诗时只要留心,也同样可以收到“以诗证史”之效,而多得到一份读书之乐。
我自己的读书,便于此深有体会而多有所得。
多年前读清人陈廷敬晚年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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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阿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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